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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婚育租金補貼 內政部:戶籍地不用設租賃地址也適用 連結: http://bit.ly/2FtVGVv 內文: 政院核定單身青年及新婚育兒租金補貼方案,內政部今天表示,申請新婚及育兒家庭租金 補貼,戶籍地不用設在租賃地址,只要在同縣市即可;單身青年如有就業證明,戶籍和租 賃地則可不同縣市。 行政院長蘇貞昌臉書今天上午也在臉書宣導這項政策表示,多照顧租屋族一點,就能讓年 輕人過得好一點、新婚家庭的負擔少一點。符合申請標準的婚育家庭,每月最高補貼租金 新台幣5000元、20到40歲的單身青年,每月最高補貼4000元,今年9月開放申請。 內政部表示,符合申請條件者不需擔心房東不願給設戶籍,導致無法申請,戶籍地不用設 在租賃地址,只要在同縣市即可;單身青年如果有就業證明,戶籍和租賃地則可不同縣市 。 至於有些房客擔心就算房東同意幫忙申請,也會把租賃稅轉嫁給房客,內政部表示,為提 高房東配合的誘因,已依住宅法第3條第3款規定訂定「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 房東租給租金補貼戶即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新台幣1萬 元免稅、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等稅賦減 免。 內政部呼籲有空餘屋的屋主,可考量將住宅出租予領有租金補貼的社會及經濟弱勢民眾。 至於部分房東可能不願讓房客設籍,內政部表示,106年1月上路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 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明定房東不得限制房客遷入戶籍,去年6月上路的租賃住宅市場發 展及管理條例所授權的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也有相同的規定,房東違反規 定者,房客可主張其契約條款無效,且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可處3至30萬元罰鍰。 對於有輿論指出租屋需求高,但每年7至8月間辦理的租金補貼核准戶數少、申請比例低, 內政部說明,107年度租金補貼計畫戶數6萬9563戶、申請戶數7萬6997戶、核准戶數6萬 535戶,核准率將近8成。此外,申請資格定有排富條件,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且平均每 人每月所得須低於最低生活費1.5倍,並不全然是因房東不給設籍。 為讓民眾更了解這項政策,內政部也推出問答集,詳情可上內政部網站查詢。 心得: 我的屋子出租都是歡迎設籍、報稅,反而來看的房客多數主動表示不需要, 能有這個彈性主要是因為個人有設立公司行號,租金收入可以彈性調整, 就像V老闆推文說的,基本沒什麼影響, "公益出租人",房屋及地價稅維持自用, 房東報稅反彈的機會相對不會那麼高, 房客可以獲得補貼,不一定要設戶籍, 房東、房客可以分掉這個補貼帶來的紅利,挺好的。 依照現在北市租屋市場的熱度,加上這條補貼,租金續漲是可以預期的, 對有調整能力的房東,大概率是正面的。

來自: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61338537.A.8A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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